2011年9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名称为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校友尊师基金 (简称“生命科学学院校友尊师基金”)。
第二条 本基金由校友尊师基金筹备委员会发起并设立。
第三条 设立本基金的目的在于将我们分布在海内外的生命科学学院(原北大生物系)的众校友之爱心传递给那些当年为我们兢兢业业付出的退休老师们, 并在回馈一份感恩之心的同时帮助建设积极的、有社会责任感的生科院的学院文化,树立正面的价值取向,发扬光大北大生命科学学院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与氛围。
第四条 本基金由校友尊师基金执行委员会全权管理。本基金在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下设立专项基金账户以接受校友及社会捐赠,确保专款专用。 基金的财务管理依托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执行。本基金将在执行委员会下设立秘书处,与生命科学学院密切合作,推进项目执行。
第二章 日常运营管理
第一条 本基金的最高决策组织机构为校友尊师基金执行委员会。首届执委会是由基金筹委会直接产生,下一届执委会由各级校友推荐和选举产生。 执委会成员名单和简历将在基金网站上进行公示,每届执委会任期一年,到期再行换届。执委会各项决议均进行投票表决,超过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同意即通过。
第二条 执委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基金章程,领导秘书处组织实施资助项目,联系校友参与尊师志愿活动;同时,对本基金的募集、支出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组织审计,定期向海内外校友及捐赠者公开信息,接受所有校友和捐赠者的监督。
第三条 执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落实和协调执委会的各项决议与日常资助项目的执行。
第四条 执委会与秘书处全体成员将提供完全无偿义务服务,不从校友尊师基金中索取和接受任何形式的工作酬劳。
第五条 本基金的财务管理依托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进行。收到捐赠款后,将由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及时向捐赠人出具统一制定的公益性捐赠收据或英文版收据,作为抵税凭证。同时,秘书处的日常财务工作向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财务部门报备,所有原始凭据、合同等均须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第三章 开展项目
第一条 本基金的开展的资助项目由基金执委会决定。
目前准备实施以下项目:
1. 为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退休老师补贴部分护工费用,使得他们可以得到更好的日常生活上的照顾。
2. 为部分罹患急病、重病的退休老师提供紧急经济援助, 雪中送炭。
第二条 本基金资助项目中的基金申请、审核、发放由基金执委会决定。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将提供申请人的相关资料、信息和对申请人的初步评荐意见给执委会。执委会将基于上述这些资料、信息和初步评荐意见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做出资助对象及资助额度的最终决定。
第四章 筹集方式
第一条 通过互联网络等渠道向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全体校友宣传推广,接纳持续的资金捐赠。
第五章 监督方式
第一条 本基金将定期在网站上公布捐款和支出的明细,以供海内外全体校友的监督。同时本基金在网站上每季度会公布财务汇总数据,每年度会公布基金工作年度报告以供全体校友的监督。
第二条 本基金欢迎海内外全体校友的垂询监督,执委会将在官网上公布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第三条 执委会代表全体校友行使审计监督权,每年将进行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基金运作和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报告。
*为记录和体现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校友尊师基金的发展历程,在对基金章程进行增补和修改后会以修正案形式展现,欢迎广大校友审阅监督。
[2012-02]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校友尊师基金章程-修正案(PDF/1.47MB)